档案馆工作职责
(一)对全区档▓案工作、地方志←编纂工作进行统筹规划,宏观管理。依法监督指导全区档案工作和地方志编纂工作。
(二)宣传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档案♂违法案件。
(三)负责全区档案干部队伍和地方志编纂工作人员』的继续教育、业务培训;负责档〓案统计年报、档案宣︽传工作;协∏助做好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。
(四)征集、收集和接收区直机关和其他组织、个人按规定应移交进馆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,征集散存在〓社会上的珍贵档案史料。
(五)建立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、全文数据库、多媒体数据※库,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。
(六)负责馆藏档案科学管理、编目、标引、著录、统计、鉴定和保管等工作,提高档案管理水平,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;保守党和国家机密,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。
(七)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编纂、公布、出版、开放档案和方志史料,为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服务。
(八)负责《蜀山年鉴》、《蜀山纪事》和蜀山区资料长编的编辑↓工作,完成《蜀山区志》编修工作任务。
(九)负责市政府大型综合年刊《合肥年鉴》蜀山区相关部分文字、图片资料的组稿、报送。
(十)负责做好蜀山区区域内的地方志资料文献收集、整理、刊印工作,逐步建立本区地情资料库。编辑出版※地情资料丛书,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,开展】地情调查,推动方志和年鉴理论研究。
(十一)加强与◤新闻媒体、报刊杂志的联系,对档案资料和方志史料的进行开发报道,加大宣传力度。
(十二)完成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办公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07号
办公时间:工作日:上午8:00-12:00 下午14:30-17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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